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通知书
所属期: 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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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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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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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关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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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下列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请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出口货物报关单_______条,出口货物美元离岸价_________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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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情况 |
经核实: 1、该企业视同内销征税应计提销项税额_________元,已自行申报纳税计提销项税额_________元,本次应补提销项税额__________元。 2、外贸企业用于该批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进项税额 元,已自行申报抵扣税额_________元,本次可抵扣进项税额__________元。 3、生产企业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原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________元,在前期申报时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可在本次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4、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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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所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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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所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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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纳税人,一份由税务机关存档,一份报流转税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