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下辖17个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局和110个县市区局。
(一)内设机构
1、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设13个职能处(室、办)。
★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省国税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助组织全省国税重要专业会议;负责督办检查、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内外网站管理和外事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负责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政策法规处 进行税收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日常稽核工作。
★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有关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征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方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管理工作。
★计划统计处 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
★人事处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人事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省局管理的人员出国政审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文章来源:湖北财税信息网
湖北省办税指南
来源:湖北财税信息网
作者:爱琴海
时间: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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