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在何时提出申请,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根据《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武国税函[2008]162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所根据年度申报等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如纳税人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该企业当年可按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所得税,如纳税人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该企业当年不得按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所得税。
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结合年度汇算清缴对小型微利企业当年有关指标逐户核实,对当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已按小型微利企业计算减免的所得税额。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湖北财税信息网
作者:爱琴海
时间:200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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