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会计人员不慎将金税IC卡遗失,问怎么办?
答:根据《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金税工程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稽核系统操作管理规程(暂行)的通知》(武国税发[2003]221号)规定: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主管国税机关。税务机关可按照《征管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中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进行处罚,并对企业进行重新发行授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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