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格认定调查报告
(废旧物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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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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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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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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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在 ,面积有 。 2、经营场所和仓储场地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中单位名称、经营面积、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是否一致( )。 3、法人代表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中的照片与本人相核对是否真实( )。 4、企业设置的明细帐有 ,是否有实物台账( )。 5、 年 月 日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经营业务。 6、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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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经核查符合认定条件,同意认定。( ) 经核查 不符合认定条件,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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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空白部份不代表实际应填写情况,核查人员根据需要自行删减。
2、所长审阅后加盖公章,多页报告需加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