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出纳员收到付款单位交来的支票后,首先应对支票进行审查,以免收进假支票或无效支票。对支票的审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支票填写是否清晰,是否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
(2)支票的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在签发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印鉴,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有无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是否加盖了预留银行印鉴;
(3)支票收款单位是否为本单位;
(4)支票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正确,两者是否相符;
(5)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
(6)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正确,是否连续。
收款单位出纳员对受理的转帐支票审查无误后,即可填制一式两联进帐单,连同支票一并送交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即可在进帐单第一联上加盖“转讫”章退回收款单位。收款单位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一联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例:2月5日大圣公司收到西门公司交来的11700元转帐支票后,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填制进帐单,连同支票一并送开户银行,根据开户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联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图4-1 收入转账支票处理程序图
付款单位签发支票直接送开户银行办理款项划拨的,财务部门应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在进帐单上,本单位为付款人,对方单位为收款人。填制完后连同转帐支票一并送本单位并户银行。银行接到转帐支票和进帐单后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在支票和两联进帐单上加盖“转讫”章,将进帐单第一联作为收帐通知送收款单位,收款单位收到银行转来的进帐单第一联后,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同上。
支票结算方式下如何处理银行退票?
按照规定,银行对于签发人或收款人提交的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付款单位存款数额不足以支付票款(空头支票)或者支票填写不合规定等情况,银行将技规定予以退票。所谓退票就是指银行认为该支票的款项不能进入收款人帐户而将支票退回。银行将出具“退票理由书”,连同支票和进帐单一起退给签发人或收款人。“退票理由书”的基本格式参见表4-3 。
收款人收到银行退回的支票后,应立即与付款人进行联系,并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例: 2月5日大圣公司收到西门公司交来的11700元转帐支票后,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填制进帐单,连同支票一并送开户银行,根据开户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联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2月8日,大圣公司收到银行的退票,理由是西门公司存款不足。对此,大圣公司在立即与西门公司进行交涉的同时,应作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 银行存款 11700
如果银行退票是由于签发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不规范,如缺乏印鉴、缺乏密码、帐号错误、密码错误、印鉴不符、帐号帐户不符等,银行按规定对签发人给予处罚。付款人据此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例:大明公司因出纳员工作失误,签发空头支票一张,金额70 000元。银行按规定处以3500元罚款,为此财务部门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3500
贷:银行存款 3500
怎样办理支票挂失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帐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帐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技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帐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怎样办理印章挂失
各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的印章遗失时,应当出具公函,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由开户银行办理更换印鉴手续。遗失个人名章的由开户单位备函证明,遗失单位公章的由上级主管单位备函证明。经银行同意后按规定办法更换印鉴,并在新印鉴卡上注明情况。


